关于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停驶公务用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16 来源: 发布者:liuhuiyuan

 

各所、中心、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将于12月16日20时至21日24时启动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国I国II标准机动车辆全部停驶,国III及以上机动车按单双号行驶。   
为落实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相关预案,现将本次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我院公务车辆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12月16日20时至21日24时,在市应急委批准并发布的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车号为N64E49等15辆公务用车全部停驶,就地封存,院内其他车辆执行单双号限行规定。
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做好宣传和教育,要求驾驶员做好车辆的停驶和保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同时负责安排调剂停驶车辆驾驶员的工作。
三、限行期间,若出现违规出行情况,发生的违章处罚一律由车辆驾驶员负责,并扣发驾驶员当月的出车补贴,同时将对车辆使用部门通报批评。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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