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04 来源: 发布者:lifeng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北京市教委人事处《关于做好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研读《关于做好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人员过渡办法》文件,按文件要求和《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开展相关工作。

二、过渡人员填写《北京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审批表》,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由部门审核)。

三、各部门对过渡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报组织人事处核实后提交两份《审批表》纸质表,一份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审批表》需个人确认签字并提交电子版,不盖部门章)。

三、材料上报时间:2014919日前。

联系人:曹斌    电话88070804   邮箱jkygbrsc@163.com

 

附件1.docx  →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2.docx  →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3.docx  →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4.docx  → 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