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十五”研究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项目地区、项目学校:
“十五”期间,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研究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研究成果。为了总结“十五”期间全国可持续发展教育,特别是EPD教育的实验经验,进一步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成果在国内的广泛推广和国际上的展示与交流,经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项目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举办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十五”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申报及评审工作按“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十五’研究成果评选办法”实施,评出的成果由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项目工作委员会颁发优秀成果证书,请各地区项目工作委员会积极认真地组织好此次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十五”研究成果评审活动的宣传及优秀成果的组织推荐工作,特此通知。
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工作委员会
附件1: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十五”研究成果评选办法
附件2: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十五”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奖申报审议书
详细内容请见:/esrnet/viewRes?resID=0059ef001b9bca5cb